问题 | 企业破产民间借贷怎么还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陷入破产境地之时,民间借贷事项的偿付步骤及策略皆显得错综复杂。
从整体流程来看,一般而言,民间借贷被视为普通债权人的权益。 在进行破产清算的过程当中,首先需要支付的是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紧接着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依次偿还员工债权、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拖欠的税款等,最后才轮到普通债权人的受偿。 然而,若民间借贷附带有担保,其担保债权便有可能取得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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