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公司在依法解散之后未能适时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
即便已设立了清算机构,却出于恶意故意延迟清算进度; 抑或是在清算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且这种违法行为有可能给债权人或股东带来重大损失,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债权人或公司股东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公司实施强制清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公司股东、董事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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