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形不包括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无法偿还债务之情形并不包含以下内容:企业在宣告破产后实施的故意逃避债务之恶意行为,即通过非法手段将其财产转移至其他途径规避还款责任的行为;
亦或企业经营者个人因个人消费产生的债务,这并非属于公司的经济债务范畴; 最后就是与破产主体企业本身运营没有直接关联的第三方提供担保所引发的债务问题,这些都不在破产清算的处理范围之内。 破产清算的核心任务在于对企业自身的经营性负债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以及妥善的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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