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财产的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破产财产,亦称破产资产,是在实施破产程序的过程中所确认的,可以分配给债权人的主体债务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
为了构成该类财产,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这些财产必须是债务人能够独立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财产; 其次,这些财产应当是在破产申请被受理之时就已经归属于债务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同时也包括了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直至破产程序终结之前,债务人所新获得的任何财产;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某些特定类型的财产是不能够被纳入到破产财产范围之内的,例如那些专门属于债务人个人所有的财产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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