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以后债务怎么办理抵押登记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破产事件出现之后,处理关于债务抵押方面的事宜确实相当复杂。
在整个破产程序中,企业的全部财产往往已经被划归到破产财产的范畴之内,并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统一的管理与分配。 从普遍的角度来看,在破产事件发生后,再次办理债务抵押登记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这是因为破产程序的主要目的在于公正地偿还所有债权人的债务,在此过程中,如果为了某个特定的债务而单独进行抵押登记,很有可能会损害到其他债权人的权益。 然而,如果在破产申请正式受理之前的一年时间内,债务人对于那些根本未设定任何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了财产担保的话,那么相应的管理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取消或者撤销相关的担保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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