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了银行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某家公司面临破产之际,其拖欠银行之债务如何处理,须严格遵循预定的法律框架行事。
在此过程之中,对破产企业所负银行负债的清偿将以特定的次序与法则有序进行。 首要关注点为:破产后所遗留的财产将优先用于偿还破产费用及共同利益债务。 待上述费用悉数付清之后,接下来的清偿顺序如下: 首先,破产企业需向员工支付拖欠的薪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以及抚恤金等; 其次,应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也将得到妥善解决; 再次,破产企业还需缴纳除上述款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 最后,剩余部分则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其中便包含了银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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