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资不抵债员工工资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企业面临倒闭并资不抵债之困境,员工薪酬应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的破产偿还次序依次予以兑现。
首先,企业实施破产清理程序之时,应当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及共同利益债务。 在此基础上,经履行完毕上述费用与债务后,接下来将依照以下顺位依次支付如下款项: 1.破产企业家对于雇员所负有的薪资和医疗保障、工伤赔偿等费用,以及因工致残而应支付给职工的抚慰金及法定补偿; 2.破产企业家拖欠的除上述第一项所述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所欠缴的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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