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了,工资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企业破产后,员工工资理应获得优先偿还权。
在对破产财产进行优先偿还破产程序中的各项费用及公益债务之后,依照以下有序的原则予以清偿: 首先是破债务人逾期拖欠的工人薪酬、诊疗与残疾补助费、抚恤费用等; 其次为需划入工人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或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应当向工人支付的补偿金; 紧接着再偿还破债务人拖欠的,除了上述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及破产债务人逾期未缴纳的税款; 最后剩余部分,用来偿还普通债权人的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