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无法支付工资怎么办理赔偿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遭遇公司破产且无法如期发放薪酬,雇员有必要采取合适的手段来捍卫自己的正当利益。
首先,雇员应急切地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所拥有的债权,包括尚未结算支付的工资,以及可能存在的经济赔偿等各项权利。 接着,破产管理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所拥有的各类资产展开全面的清理与分配工作。 在此过程中,已经拖欠的薪资无疑在清偿顺序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位置。 具体而言,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及共同利益债务之后,破产财产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所欠缴的除上述款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欠的税款; (三)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通常情况下,在破产清算的全过程中,都会尽全力确保雇员的薪资部分能够得到优先偿付。 然而,如果公司的资产规模不足以完全清偿所有的债务,那么雇员可能无法完全收回其被拖欠的全部薪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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