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后财产如何分配到公司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破产财产的分配,这无疑是一个相当繁琐且精细的法律流程。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财产需首先支付优先级的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债务,之后再根据以下顺序依次进行分配: 1.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及相关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同时还包括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2.破产企业未缴纳的除上述第一点所述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务款项; 3.普通破产债权人的债权。 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位的清偿需求,则将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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