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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厂破产欠款怎么办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随着企业破产事件的频繁发生,关于处理其所欠下的各种款项变得愈发棘手与复杂化。
每种特定情况都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做出合理且恰当的判断与处理。
首先,针对破产企业所遗留下来的一切债权责任,都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破产清算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将对破产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清查、评估及处置工作,并依据法定的清偿顺序来公平地分配这些资金。
通常而言,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破产财产将会依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抚恤费用等;
2.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4.破产企业拖欠的除上述款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
5.破产企业拖欠的税款;
6.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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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23: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