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后没钱怎么赔偿工资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不幸公司破产,导致无力支付员工工资,员工们有权借助破产清算制度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在这一过程中,员工工资理应作为首要的清偿对象。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明确规定:在破产后的财产分配中,必须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同收益后,再依据以下优先级进行债务清偿: (一)首先偿还的是破产企业对其职工作出的工资支付及补偿金; (二)其次是对于破产企业拖欠的除第一点提到的费用之外的社保费用及税务款项; (三)最后才用于偿还普通债权人的债权。 若破产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序的所有清偿需求,则需按比例进行分配。 通常情况下,破产管理机构将对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清算与评估,并严格遵循上述法律规定的优先级进行分配。 若破产财产的确无法完全支付员工工资,那么员工可能无法得到全额赔偿,但仍有机会按照一定比例获得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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