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破产的公司有没有诉讼权利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已经宣布破产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具备进行诉讼的权力。
虽然破产程序的核心在于对企业现有财产进行清算以及妥善处理所涉及的债务问题,但是在此期间,由于诸多特定原因,破产企业可能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举例来说,对于破产发生之前产生的一系列合同纠纷以及债权债务的明确认定等事宜,都有可能引发诉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破产企业在行使诉讼权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其诉讼行为往往需要在破产管理人的严格监管与指导之下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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