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倒闭了怎么办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关闭过程中需遵循若干严格法律程序。
首要步骤是组建以律师或会计师为主导的清算小组,着手对企业资产负债等财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算。 清算小组自成立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须向债权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在六十天内通过报纸向公众发布公告。 在此期间,清算工作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优先级顺序依次偿还各项债务。 具体而言,清偿顺序依次为清算费用、员工薪酬福利、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赔偿金,拖欠税务款项,以及公司所负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