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后钱不够赔银行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是企业在破产后或产生了严重的财务危机,以至于其资金储备已经无力偿还欠下各家银行的负债之际,其应对措施通常会遵循破产法中的详细规定进行处理。
在此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破产清算流程,就是要对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且细致的清点与评估,并根据特定的优先级进行债务清偿。 首先需要偿还的是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接着再依序进行以下几类债务的清偿:第一,破产人所拖欠的员工工资及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抚恤金等; 第二,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第三,破产人所欠缴的除上述两项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欠的税款; 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 而银行的债权,通常被归为普通破产债权之列。 若企业的破产财产在清偿完前两项债务之后,已经没有任何剩余或者剩余的金额不足以满足所有债权人的要求,那么银行很有可能无法得到全额清偿,其未能得到清偿的那部分债务将会依据法律规定予以核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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