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欠工资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该公司宣告破产之时,对于属下员工被拖欠的薪资权益,理应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这是因为在破产程序启动之后,破产管理机构将会接手公司的各项资产及业务,着手对破产财产进行全面且细致的清算与评估工作。 在此过程中,所有的清偿事宜都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特定的顺序依次进行。 具体而言,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之后,破产财产将依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一)破产人所欠付的职工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抚恤金等款项; (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因此,建议您能够及时向破产管理机构申报您的工资债权,以确保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能获得相应的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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