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破产重整债权人能拿回多少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行业面临的破产重组过程中,债权人能够收回的权益比例与实际金额往往受诸多因素所影响,包括了破产企业的现有资产净值、债务总额以及资产变现操作的可行性,甚至还包括重组方案的详细规划等等。
一般而言,在破产重组的整个流程中,破产企业的所有资产将被全面清算并进行精确评估,随后依照特定的顺序及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对于那些享有担保权益的债权人,他们可能会优先获得清偿,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无限制地获取赔偿,因为他们的赔偿额度仍可能受到担保物价值的严格限制。 至于普通债权人,他们的清偿比例往往相对较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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