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按照什么标准赔偿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企业破产后的赔偿标准问题,其具体数额主要依据于破产清算过程中所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
通常情况下,在进行破产清算的过程中,首要任务便是依照法定程序对各类债务进行偿还。 而针对员工方面的赔偿事宜,则主要涵盖了所欠薪资、经济补偿金等多个方面。 其中,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为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便向劳动者发放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若劳动者的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将其视为一年进行计算; 反之,若劳动者的服务年限未达六个月,则仅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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