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倒闭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企业不幸面临倒闭,且其未能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债权人可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参与到企业的清算过程中来。
在清算小组对企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之后,他们将拟定出一份详尽的清算计划,并提交至股东会议、股东大会或是人民法院进行审批确认。 在此过程中,企业的资产应当优先用于支付清算所需的各项费用、员工薪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赔偿金以及拖欠的税费等,随后再用于偿还企业的各类债务。 在将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或股份比例分配给各股东之前,必须确保已先行清偿了上述各项费用。 倘若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完全清偿所有债务,那么债权人可能无法全部收回其所借出的款项。 在这样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法申请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或者在企业财产分配完成后,根据剩余财产状况,依法向各股东追索尚未得到清偿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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