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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宣布破产债权人怎么办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当企业遭遇破产之际,债权人可依法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要之务便是尽快向破产事务管理机构申报相关债权,同时提交充足而可靠的债权证明文件以供其核实确认。
在此之后,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将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细致严谨的审查与核准工作。
在此过程之中,债权人拥有权利参与债权人会议,以便实时掌握破产清算的实际进度状况,并且能够对相关议题进行投票表决。
在破产清算程序结束后,破产财产将按照以下优先级次序进行清偿:
首先是支付破产人拖欠员工的工资及医疗、伤残补助、抚恤等相关费用,其次是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再次是偿还破产人欠缴的除上述款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
最后才是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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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6: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