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以后欠的债怎么办理执行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宣告破产后,其所背负的债务将依据破产法中的具体条款加以执行。
首要步骤是由破产管理人全面接手该企业所有的资产及业务运作事宜,负责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详尽的盘点、价值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 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债务的偿还方式遵循特定的排序规则。 当破产后的财产满足了处理妥善破产过程中所耗费的各类开销及其他公共利益所需资金之后,按照以下优先级顺序偿还各种债务负担: 第一,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薪资、医疗保障、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第二,破产企业未缴纳的除上述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务款项; 第三,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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