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店若申请破产,是否仍需偿还债务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申请破产之后,仍然需要对负债承担相应责任。
在这之后,破产财产将根据一定的程序和顺序来清偿债务: 首先,清偿所需支付的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 其次,支付破产时期用以管理、变现与分配债务人资产的必要支出,以及管理人开展其职务所需的费用、酬劳以及雇用员工所需要的薪资等额外费用。 接下来,是共益债务的偿付环节。 当破产申请被立案后,为实现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权益以及保证破产流程的流畅性而产生的相关债务都将被视作共益债务进行偿还。 随后,是最重要的负债偿付款项: 破产人对于雇员的工资及保障,即医疗、伤残补助以及抚恤费用的拖欠款,还应支付的应该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最后,再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了前面提到的那部分社会保险费用外的其他所有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他们所欠的税款。 对所有的这些负债偿付完成后,剩余的部分则按比例分配给普通债权人作为他们的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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