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哪些破产财产应被依法追回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种情形下的破产财产将受到追缴:
首先是破产人于法院接受其破产申请前长达一年的时间内,所实施的无偿转让财产、以显失公允的价格进行交易的行为及其涉及到的全部财产;
其次,破产人在法院接收其破产申请前的六个月内,已经具备生成破产缘由但仍然对特定债权人实施清偿活动,同时此项清偿行动并未使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得到实质性的改善的所有相关财产也会被列入追缴范围。
此外,破产人为了逃避现有债务而采取隐藏、转移财产、伪造债务或承认不实债务等非法手段所涉有的所有资产都会被要求追还。
破产人的董事会成员、监事及高层管理者可能利用职务便利,从企业中谋取的非法收益以及侵占取得的企业财产,也包括在内。
最后,如果破产人还有尚未分配完的其他财产,无论这些财产是因为什么原因在破产后才被发现的,还是在破产程序结束之后才能享有的财产权益,以及那些已经属于破产财产范畴的其余部分,都必须尽数追回。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六条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0 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