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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破产不够还债怎么办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若企业因为严重亏损而宣告破产,倘若其现有资产无法全额偿还所有债务,将会遵循特定的法律途径与规则进行妥善处置。
在此种困境之中,需严格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的具体条款,根据企业破产清偿的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实施全面的清理、估值及变卖过程,从而按照既定的偿还顺序进行公平透明的分配。
通常而言,偿还的顺序如下:
首先须偿付的是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
其次是诸如员工薪资、医药护理、残疾补助、抚恤金等款项,同时还应将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再次则是破产人拖欠的除上述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欠的税款;
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人的权益。
若在按照上述顺序完成清偿后,债务仍然未能得到充分的偿还,那么剩余的未偿还部分在法律层面上将不再予以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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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0: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