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清算后,财产保全费能否退还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际情况下,这是不允许的。
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依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实施财产保全措施时,若由于申请人自身失误而引发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经济损害,那么应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对于公司破产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因为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所带来的财产损失。 因此,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财产保全费用,是不能够被退还的。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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