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司倒闭员工给供应商写的欠条怎么办 |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破产后,欠条依然具备法律效力。 欠条所承载的款项属于普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范围内,因此在公司面临破产之际,理应首先偿付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债务,接着便是为员工支付工资、保险金及其他涉及劳动权益的款项,最后才能轮到偿还普通债权人的债务。 因此,即使公司已经破产,欠条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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