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律所可以做清算组成员吗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明文规定,清算组的成员资格可从以下各类人员或机构之中甄选产生:
(1)公司的原始投资人以及具有董事、监事、高管职位者;
(2)依据法律法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以及其他社会中介机构;
(3)在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领域专业知识且已获得执业资格认证的从业人员。
自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应组建清算组,启动自我清算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8 9:2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