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长期合同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一家企业正处于抗争无效后的破产阶段时,对于那些尚未依法履行完毕的各类合同,企业此刻所拥有的解除权限其实早已通过法律法规赋予了破产企业的管理机构手中,这也并非是针对合同的相对方。
因此,债务人为由请求取消合同这个说法在法律层面上来说并没有立足之地。 如何判断管理机构应该选择解除或者延续履行合同,其依据往往是围绕如何更好地保护破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歇尽全力维护破产财产的合理利益进行衡量与决策的。 这样的权力既非来源于原有的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反而更多的时候需要先用原合同的价值取向作为考量标准来决定合同是否达到继续履行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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