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破产包含的法律责任如下:
1、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有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的,对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
破产企业的上主管部门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时的,对该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
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因玩忽职守造成企业破产,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18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