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布破产的公司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法定程序,企业法人应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先偿还工人、职工的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剩余的偿还破产人所欠税务。最后清偿普通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