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股权可以解散清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和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至于清算报告,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的确认主体空间只有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和人民法院,不包括股东。而股东会确认清算报告不属于法定的特别表决事项。 二、公司法有规定股东何种情况下可申请解散公司: 1.公司经营到期,届满。 2.公司一直亏损无法抢救的。 3.股东大会同意解散的。 4.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的。 5.公司被吊销执照的。《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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