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什么是破产重整 |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 解答 | 
 
律师解析: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己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 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 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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