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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亏损时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分类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解答
律师解析:
当股东按照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明确要求,完全履行他们的出资义务之后,他们便不再需要对公司的行为负任何责任。
但是,请注意一种特殊情况:
倘若那些已经向公司缴纳过出资的股东,他们确实已经全额、无条件地履行了其出资义务的话,那么当公司面临破产危机时,这些股东是无需为此负责的。
另一方面,假如某些股东仍未能向公司缴纳完整的出资,即未履行好所有的出资义务的话,那么一旦公司承受不住经济压力,走向破产的结局时,这些股东必须向公司补偿他们应该认缴但还未来得及缴纳的那部分出资。
然而,还有一个例外情况我们需要特别提到,那就是:
倘若公司的股东滥用了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试图以此来逃避债务,并且给公司债权人带来严重的损失,那么这样的股东应该对公司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在债务危机发生的时候,股东不应该直接面对债权人,而应该是由公司以其自有资金来承担所有的责任。
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所担负的责任,其实是体现在他们对公司的出资上面,他们必须用全部的投资,而且只能是用此投资来承担公司的债务,他们对公司的债务责任只限于此投资数额。
股东的有限责任代表着股东只用投资(即出资额or股票)来对公司负责任,并且通过公司这一中介来间接对外承担责任。
值得强调的是,股东的有限责任并不是自公司制度产生以来就存在的一条固定原则,而是历经历史长河、随着时代变迁而慢慢演进而来。
我们把股东有限责任定为一条基本原则,这既是跟随着现代公司法发展的大趋势,同时也是考虑到中国公司立法的实际情况。
股东有限责任的原则主要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
首先,股东以他们的出资额或者持有公司的股份为最高限额来应对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本质上是一种法定的定量的有限责任;
其次,是公司的独立责任,股东的责任和公司的责任之间是相互分开的。
当股东们对公司负责的时候,他们并不会直接对公司债权人负责;
同样,公司的责任也应该独立于股东,原则上股东不能被追究公司的责任。
总的来说,股东的有限责任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关键且深远的推动力。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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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6 13: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