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帮别人注册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协助他人建立公司方面,担当法定代表人则可能面临潜在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所带来的压力和风险。
鉴于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行为即代表着所属企业(或公司)的整体行为,因此由此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通常应由企业本身或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本人一般不会直接对第三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然而,如果法定代表人在执行岗位职责时因自身原因导致了民事侵权,便须独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人,作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实体,拥有依法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相应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的实质性特征在于,它能如同自然人一样具备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而成为一个独立的享有权益、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 代表法人进行各类民事活动的负责人,被称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开展的各项民事活动,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将由法人全权承担。 即使法人章程或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有所限制,但这些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相对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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