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东莞市注册公司流程及资料有哪些法律规定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注册公司过程中,应提交如下所需材料并遵循特定程序进行办理:
第一步,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名的规范有效的公司章程;用于证明法人股东身份及决策权的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的个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以及高层管理人员任命的书面文件及其本人身份证件之复印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证明;代理人的个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公司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办公场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根据实际情况可分为以下三类: (1)若为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为租赁房屋,则需提供由房东签字确认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双方共同签署并盖章的租赁合同以及租金发票等相关凭证; (3)若租赁的是某家公司名下的写字楼,则需提供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共同签署并盖章的租赁合同以及租金发票等相关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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