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认缴时间是什么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并未对公司设立时的认缴期限作出明确规定,股东可依据公司的具体运营状况与发展规划来协商确定出资期限。
换言之,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关于认缴期限的事宜完全由股东自行商定,但需遵循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以及商业逻辑,同时也应确保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额度进行认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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