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需要的资料和流程是怎样的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注册一家公司所需的必要文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公司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其次为公司章程;第三为验证资金报告;第四项则涉及房屋租赁合约及产权证书;第五部分包括所有者名单;最后还需提供其他必要的材料。 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是完成对企业名称的预先审核;第二步当审核被批准后,会收到专门的名称审核通知书;接下来要做的是前往工商局填写准备进行注册登记的申请表格;然后根据要求提交相关身份证明、公司章程以及其它必备材料;最后一步便是领取营业执照。 有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的第十七条规定,任何新的公司建立都要先申请其名称预先审核。 同时,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新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批准,或者如果新公司的营业范围内包含了那些法律、行政法规或是国务院决定要求在注册之前就必须得到批准的项目,那么这些公司就必须在向有关部门上报批准之前,先进行公司名称的预先审核,并且要用由公司注册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来上报批准。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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