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一家外贸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确定公司名称时,建议准备不少于五个候选方案以备不时之需。
缘于中小企业云集,若出现重名现象,则将难以获得审批。 鉴于此,为确保公司名称的独特性,申请人应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领取并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请全体股东签署姓名予以确认。 待工商机关对该申请进行系统审核后,如无重名记录,则将发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在成功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之后,务必携带法人与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包括股东印鉴)、以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前往各大银行,以公司名义开设一临时账户。 股东可以将各自的股份资本投入该账户,同时鉴于现有法律制度改变为认缴制,因此无需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工作。 3.接下来进入正式注册阶段,需要携带经填写完毕并经股东及法人签名确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场地租赁合同以及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提出新设公司登记申请,准确无误地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房屋租赁协议以及所有股东身份证件的原始材料。 等待登记部门全面审核批准后,将会收到一份明确核准的回执通知。 4.在取得正式营业执照(即“三证合一”)之前,需先行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以及用于开具税务发票的发票专用章。 5.下一步是将临时账户改为正式账户。 为此,您需要带领所有已成功申请的文件,例如一式两份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即“三证合一”),以及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等,前往最初开设临时账户的同一家银行办理正式账户手续。 至此,公司的注册程序大致上已经顺利完成。 所需的各类证件包括: 营业执照正副本(包含“三证合一”部分);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相关法定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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