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超范围经营不再处罚是什么情况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自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配套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于历史上一直严格实行的对超越经营范围违规行为进行惩处的原则予以变更,即不再对此类传统意义上的超范围经营行为实施严厉的惩罚措施。
原先强硬要求“公司必须仍然未能及时纠正错误的,将面临罚款金额从1至10万元不等的经济制裁。 值得提醒的是,这种宽待政策仅限于常规超范围经营行为,若涉及到国家法律法规严格管制的特定行业或产品,比如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等,应严格遵守相关许可审批流程,并不在此政策范围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资金、场地、设备、从业人员以及技术力量相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他业。 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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