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设立企业之后,其注册资本可以根据合法的规范进行变更,具体规范如下: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当公司需对注册资本进行减小的情况下,必须按程序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公司有义务从做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告知债权人,并且还应在三十日内通过报刊发布公告。在债券人接收到通知后曾在三十天内表达异议或者未能收到通知的,则应在公告公布之次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请求公司清算债务,或者要求提供足够的担保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其次,该法规中也明确了有限责任制公司在提升注册资本的过程中,股东支付新增资本所需的出资,应当遵守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付出资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样地,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若希望增加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票时,股东认购新股的程序,亦须遵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付股款的有关规定; 最后,《公司法》规定,当公司实现合并或分解时,涉及到登记事项变更的,需要向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果公司面临解散的情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若是设立新的公司,同样应该按照规定办理新公司设立登记。在这个流程中,无论是公司增加还是减少注册资本,都必须向公司登记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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