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什么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应准备至少五种企业备用名称以供选择,以便顺利完成公司名称注册申请流程;
其次,您还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注册地点的房地产所有权证及其主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如为单位所有者,则需在房地产所有权证与租赁协议复印件上盖有相关产权机构授权印章);对于新站区、经济开发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居民住房作为注册地址的情况,您须亲自携带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正本至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核实; 值得注意的是,若公司注册资金系客户自身筹集所得,只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即可;倘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非本地户籍人士并欲于上述三地进行注册,需同时递交居住证正本以备查验; 最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体股东需对其持股比例作出明确分配(即各股东在公司股权中所占份额的具体安排)以及明确公司未来主营业务(也正是您计划开展的主要业务范围,但某些主营项目有可能涉及许可证或资质证明等相关手续办理事宜),详实准备这些材料将有助于您更流畅且高效地完成公司注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一)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四)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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