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新增合伙人股东可以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公司正式确定且注册成立起,其上层结构便有增设新股东之权利。
此时欲成为正式股东的拟加入者,需按规定缴纳相应资本方可获得相应股东身份。 同时,公司亦应按照相关程序,及时修订股东名册,将新进股东的详细资料如实录入其中;若有出资人所享有的股东权益未获得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明确认可书,抑或是未能通过公司注册部门的书面鉴定,此种情况下,出资人均有权依法向法庭发起股权确认诉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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