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的条件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年注册公司的条件是:
1、注册的资本一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册公司的流程 1、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设立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领取执照。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4、刻章。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特行科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 5、前往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册公司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23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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