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企业注册资本认缴未缴怎么办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企业注册资本认缴未缴的,设立时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除此之外,未如实出资的股东还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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