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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分类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解答
律师解析:
房地产公司成立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不少于十五平方米的固定服务场所;
3、注册资金不少于三十万元,仅从事咨询业务的,注册资金不少于十万元;
4、有房地产中介服务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还应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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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20: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