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在,注册公司流程及资料是什么样的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注册新公司的主要流程: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好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3、编写“公司章程”: 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全体股东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6、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 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 大概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7、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 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8、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二、公司注册的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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