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营业执照下来了还用办理其他的吗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拿到营业执照以后要做的工作有:
1、让发照的工商部门出具刻章证明,凭刻章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到公安部门办理刻章申请。 2、让发照的工商部门出具《公司设立通知书》,与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起,到质监部门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3、凭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场所证明,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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