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变更后有官司谁承担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变更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变更涵盖了诸多情形,像公司名称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股东的变更,还有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等等。
要是涉及到公司名称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其实公司的主体本质并没有发生啥大变化,之前的官司责任依旧是由变更后的公司来承担。 这是因为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是延续下来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改变,根本不会影响到它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地位。 要是公司发生了合并,那自然就是由合并之后的公司去承担原来公司的诉讼官司。 要是公司进行了分立,除了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之外,分立后的各个公司都得对原公司的官司承担连带责任。 当出现股东变更这种情况时,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出资义务,通常情况下就是由公司用它的全部财产来对官司负责,新股东和老股东一般是不直接承担公司债务的,不过要是有股东抽逃出资或者虚假出资这类特殊情形,那可就另当别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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