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转让了新法人不变更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变更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贵司坚持拒绝履行更改法定代表人之义务,您有权力依据现行各行业法律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之具体规定,召集全体股东举行股东会议。
经过充分审议并形成正式的股东大会决议之后,您能够持该决议书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 必须向您明确的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如公司在进行注册事项变更时未能依法依规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登记机关将对其发出限期登记通知书,如此类情况持续至公司逾期仍未完成登记,则必将面临来自公司登记机关的高达一万元至上十万元不等的罚款。 此规定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 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若无特殊原因而六个月内未正常经营,或开业后六个月内自行停止营业时间累计达六个月及以上之情形,则可被公司登记机关依职权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当公司登记事项因故发生变更时,如未能遵守本法规中对于变更登记手续的要求,同样须受到公司登记机关的限期登记通知,如逾期仍未完成登记工作,就将面临罚款,严重者罚款金额可达一万元至上十万元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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