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会能决议增资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变更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不能忽视的是,董事会并未获得批准以进行资金扩充的授权。
如你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明文规定了: “除了法规明确规范的事项之外,其余形式的议事方式与表决程序均可以由公司章程来确定。 当涉及到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态等重大决定时,它们必然需要得到代表超过三分之二的出席股东的赞成票通过。 因此,资金扩充的事宜是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发起决议的,并且不存在任何特例情况。 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明确的是,董事会并没有权力直接对增资事宜进行决策。 ”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增资需要代表公司股东会做出决议,而且不得有例外情况。所以,董事会无权对增资做出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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